根據南昌市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洪采購函(2011)122號】,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路燈管理處委托,對南昌市路燈管理處贛江東岸景觀亮化公共部分延伸(三期)工程及城市景觀照明改造(撫河沿線、青山湖景區、玉帶河總渠、東湖、南湖、北湖)工程監理服務采購項目(采購編號:JXGZ2011-04-0501)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 工程概況:
(一) 贛江東岸景觀亮化公共部分延伸(三期)工程總投資(預算): 1022 萬元;南昌市城市景觀照明改造(撫河沿線、青山湖景區、玉帶河總渠、東湖、南湖、北湖)總投資:3972 萬元。兩項總投資合計為:4994萬元,其中建安費投資:4367萬元,監理計劃投資:85.86萬元。
(二) 資金來源:政府資金
落實情況:已落實
(三)工程監理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監理從施工準備階段開始至竣工交驗的全部監理工作,包括工程進度、工程投資、工程質量、材料驗收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目標控制。
(四)工程監理服務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及國家規定的相關質量要求。
(五)監理服務工期:總工期約4個月
二、投標人必備資格要求:
(一)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之規定;
(二)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三)擬派總監是有相應資格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四)外埠來贛監理單位還應持有江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進贛投標備案通知手續材料;
(五)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授權企業的職工;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一)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驗后歸還、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留存)
(二)公司資質證明及總監(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驗后歸還、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留存)
(三)外埠來贛監理單位還應持有江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進贛投標備案通知手續材料(原件驗后歸還、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留存)(外省企業提供)
(四)出具公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
四、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得到進一步的信息和查閱招標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
六、投標保證金應于
投標保證金遞交形式:現金或轉賬
戶名: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開戶銀行:南昌銀行工人支行
賬號:791901242206763
(注:投標保證金不接受個人名義匯款,匯款需以到帳為準)
七、所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必須按規定單獨密封,并于
八、開標時間:
采購代理機構: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南昌市高新開發區高新七路186號一樓
聯 系 人:吳云江
電 話:0791-8194897
傳 真:0791-8194861
郵 編:330096
開 戶 行:興業銀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賬 號:5020101001001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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