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撫州市政府采購辦公室批準,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撫州市信息中心的委托,對撫州市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第一期第一階段硬件設備項目(招標編號:JXGZ
一、設備采購清單更改為:
包號 |
內容 |
名稱 |
數量(臺) |
采購預算 (萬元) |
技術指標 |
01 |
市本級平臺 |
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數據庫服務器 |
2 |
57.12 |
詳見招標文件 |
網上審批應用服務器 |
1 | ||||
電子監察應用服務器 |
1 | ||||
外網門戶應用服務器 |
1 | ||||
存儲 |
1 | ||||
市級交換平臺管理站 |
1 | ||||
市級行政服務中心交換前置機 |
1 | ||||
市級共享服務器 |
1 | ||||
市級交換服務器 |
1 | ||||
交換數據庫服務器 |
1 | ||||
機柜控制系統(數字IP KVM 1臺 、三合一控制臺1臺、機柜2臺) |
1 | ||||
縣級平臺 |
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數據庫服務器 |
22 |
174.00 | ||
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應用服務器 |
11 | ||||
外網門戶應用服務器 |
5 | ||||
縣級數據交換前置機 |
11 | ||||
機柜控制系統(42U高,標準19"原廠服務器機柜,含17“LCD,8口切換器,帶8套I/O電纜) |
11 |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更改為:
(一)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二)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萬元),商業信譽好,具有相應的資質和履約能力,資金財務狀況良好且具有供貨能力的國內供應商;
(三)投標人必須具有工業和信息化部(原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系統集成壹級以上(含壹級)資質;
(四)2007年1月以來在江西省內有合同金額在200萬元以上類似集成項目成功案例(類似案例指:所投產品在省市級電子監察或相同復雜應用環境下的集成項目案例,以合同為準,原件備查);
(五)投標人必須承諾與“網上審批與電子監察系統統一平臺”軟件供應商良好合作,保證系統建設的安全運行及今后系統升級維護的順利進行;
(六)服務器及存儲設備必須提供原生產廠商針對本次項目的授權書原件及售后服務承諾函。
其他事項不變,特此公告。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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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33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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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10.08.13